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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起诉到调解

快看泾阳法院

永乐法庭是怎么做的!

我为群众办实事

“法官同志,非常感谢你们对我们房企的理解,我们一定按照调解协议,按时退还房款。”房地产公司负责人说到。

“谢谢法官,为我们老百姓做主,帮助我们讨回了血汗钱。”这是泾阳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郑蔓法官经办的两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在调解成功后,原告和被告同时对法官表达的心里话。

永乐法庭郑蔓法官经办的这两起案件,是起诉房地产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无故不退回购房款的民事案件。由于近几年房地产企业经营困难,又受到疫情干扰,房地产公司一时返还不了购房款,购房人多次上门讨要无果,到法院起诉。

针对这种情况,郑蔓法官没有简单地裁判了事,而是深入到房地产企业进行调查,又与原告进行了充分的沟通。让房地产公司认识到违反合同的行为是不对的,同时,又向原告解释房地产公司的困境。让他们相互理解一下,各让一步,分期还款。开始时,原告情绪激动,坚决要求一次性还款;房地产公司就一句话“公司目前没钱”。郑蔓法官多次找双方做工作,促成了双方的相互理解,最后经过调解两案共计分期还款77万余元。

这两起案件由起诉到调解成功,既支持了企业的正常经营,维护了全县的营商环境,又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讨回了公道,是解决购房纠纷的成功案例,深刻诠释了泾阳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行动,受到了企业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自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来,泾阳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落实到具体经办的每一起案件中。

原标题:《由起诉到调解,快看泾阳法院永乐法庭是怎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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