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铜川市公安局全力开展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立足公安职能,紧紧围绕涉疫违法犯罪,坚决重拳出击,从严从速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案例一
12月22日晚,肖某和徐某驾车从王益经开区高速出口驶出,因不符合防疫规定,工作人员对其进行劝返,但是肖某和徐某却趁工作人员不备,悄悄驾车离开。王家河派出所连夜行动,对二人依法作出处罚,切实做到了“不漏一车、不漏一人”,守住了入区“大门”。
案例二
12月27日,梁某驾车经过纺织厂路口疫情防控点时,拒不配合出具核酸检测报告和扫码登记工作,防疫人员向其解读防疫政策时,梁某更是嚣张,将驾驶车辆停在防疫点入口,造成交通拥堵。黄堡派出所现场将梁某传唤,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维护了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案例三
12月25日晚,杨某酒后到王益区九州国际酒店住宿,以手机没电为由拒不履行扫健康码、行程码的义务,并将前台人脸识别器等物品砸坏。红旗街派出所民警现场将杨某强制传唤,依法对杨某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案例四
年12月21日,耀州石柱派出所辖区木章村村口有车辆强闯疫情防控卡站。经过对车主周某某传唤到所,查其健康码与行程码,并对其进行询问,周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石柱派出所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案例五
12月24日中午,温某某驾驶车辆到陈炉卫生院为西安返铜妻子做落地二次核酸检测,在途径疫情检查点时,两次未按规定停车扫码接受查验。民警依法对温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六
12月22日晚,叶某某驾驶泾阳牌照车辆由咸阳市泾阳县来铜,因无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被王益经开区高速收费站疫情防控执勤人员劝返。12月23日凌晨3时57分,叶某某试图将车辆开至铜川东收费站下高速,发现出口被封,遂将车辆停至铜川东收费站闸道口,步行走出收费站,并联系睢某某驾车将其接回家中,为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安全隐患。民警已依法对叶某某、睢某某予以治安处罚。
案例七
违法行为人苏某某驾驶一辆半挂汽车从河南省南阳市行驶至宜君县太安镇玉华宫收费站出口,由于苏某未做核酸检测,自认为做核酸检测浪费时间,就耍起了小聪明,使用手机美图软件对持有的核酸检测报告进行篡改,将核酸报告采集日期和打印日期时间进行了更改,使用更改后的报告企图在玉华宫疫情检测点蒙混过关,由于报告时间逻辑错误被工作人员当场发现。
案例八
违法行为人王某、孙某在驾驶半挂车进入玉华宫高速路口监测点的时候,使用通过
公安机关提醒,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希望大家在出行前,务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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