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7月15日实施的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无缝衔接,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年7月13日上午,泾阳县司法局组织全县21个行政执法部门的分管领导、法制股室及执法机构负责人、执法骨干等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会。培训会由县司法局副局长冯荣利主持,特别邀请了县政府法律顾问、陕西万兴律师事务所主任冯永宏律师作《行政处罚法》专题授课。
会上,冯荣利同志指出,举办本次培训是为了提升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水平和办案能力,深入推进新修订《行政处罚法》贯彻实施,更好地推动今后的行政执法实践工作,为加快建设法治泾阳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她要求参会各行政执法部门,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当前泾阳县行政执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坚持问题导向,把握培训重点,严守培训纪律,认真学习领会,不断提升行政执法素质。同时她希望与会人员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不断提高自身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真正实现学以增知、学以求用。
随后,县司法局法制股股长裴雪玲对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进行了通报,对全县21个行政执法部门提交的份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结果予以总结。对评为优秀案卷的县农业农村局、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泾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予以通报表扬,对评查中存在问题的执法部门提出了限期整改要求。
在培训中,冯永宏律师重点从中国行政法治立法进程;如何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准确运用中国广义法律和狭义法律;新《行政处罚法》修改亮点;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应当注意的问题;泾阳县目前整体行政执法现状和存在问题;行政执法过错和国家赔偿问题;行政处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情形等方面进行了授课。培训结束后,全体培训人员参加了泾阳县年《行政处罚法》知识测试。
此次培训受到了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纷纷表示授课内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践性和指导性,加快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更新,对全面提升执法办案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执法风险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供稿:师刘翠)
作者/来源:各界咸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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