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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民政局关于
泾干街道办共管区婚姻登记权限
有关问题的公告
共管区婚姻登记权限已从技术层面予以解决,为方便群众,经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泾阳县民政局双方协商,就共管区婚姻登记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共管区(县城城区及木刘村、新强村、金柳村、北关村、粮集村、东关村、建立村、封家村、吉元村、大庄村、西关村、先锋村、县前村、望泾村、大训堡村等15个村,以下简称共管区)城乡居民婚姻登记(含结婚登记、结婚证补办、补领;离婚登记及婚姻信息查询等)工作,从即日起到年12月底,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泾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均享有办理权限,承担各自办理责任,自主权由辖区群众选择。
二、从年1月1日起,共管区婚姻登记(含结婚登记、结婚证补办、补领;离婚登记及婚姻信息查询等)由泾阳县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泾河新城人社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泾阳县民政局
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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