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阳法院
银行卡借给他人,返利日入千元?
法院判了!
别人借用一下你的银行卡,并向你许诺给你返利或者好处费?经人介绍给人帮帮小忙就能轻松赚钱,日入千元?
嘿,快醒醒,别做梦了!
请记住,天上从来不会掉“馅饼”,只会掉“陷阱”!
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结一起“帮信罪”案件。经审理查明,出生于年的被告人任某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经人介绍将本人多张银行卡提供给不法分子并提供支付结算、提现等帮助,数张银行卡仅被犯罪分子使用一天,涉案流水数额就达五十五万余元。被告人任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认罪、悔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任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遂根据被告人任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认罪态度,依法判处被告人任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刑期,并处五千元罚金。
在此,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年纪轻轻的“00后”任某在本案中不仅未获得一分钱非法所得,还要身陷囹圄,今后背负犯罪记录,教训不可谓不深刻。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多发高发,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巨大财产损失,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同时,此类犯罪催生了大量上下游犯罪,形成了以电信网络诈骗为核心的违法犯罪黑灰产业链,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随着泾阳县“平安建设”行动逐步开展,针对目前电信诈骗、网络开设赌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信息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及犯罪特点,泾阳法院将严厉打击开办贩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净化网络支付结算环境,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原标题:《银行卡借给他人,返利日入千元?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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