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泾阳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质量,更好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年8月19日,咸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崔继斌一行三人组成的复核组,对分别荣获司法部、民政部表彰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云阳镇樊尧村(第二批)、王桥镇屈家村(第七批)、桥底镇阴郭村(第八批)进行复核。县司法局局长陈新及镇领导陪同检查。

复核组先后到王桥镇屈家村、云阳镇樊尧村、桥底镇阴郭村进行实地复核。通过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严格对照《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及相关要求,对村级党组织建设、民主制度建设、法治建设、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展开检查,严格核实是否存在予以撤销荣誉称号的情形,并实地查看了村容村貌、法治广场、法律顾问室、法律服务室、村党建室、村警务室、法治长廊等建设,并与镇村班子座谈交流,听取屈家村、樊尧村、阴郭村对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情况的汇报,最后,检查组查阅了三村档案资料、工作台账,详细了解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开展情况。

复核组对泾阳县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泾阳县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领导重视,组织到位,村自治体系不断完善,广大村民的法治意识和参与基层事务依法管理的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近年来,泾阳县司法局坚持充分发挥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示范作用,做好基层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村级法治氛围,切实为群众办实事,不断强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高群众学法、用法的意识,此次复核工作是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的一次集中“体检”,也是规范和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泾阳县将以此次复核工作为契机,不断加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力度,进一步巩固创建质量,切实发挥在推动法治乡村建设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助力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王佩韩永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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