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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30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医院具体实施,驻卫健委纪检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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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年4月8日-年4月11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凤阳医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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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铭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3张。
(2)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医院初审,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
(4)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年4月17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驻卫健委纪检组-)。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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