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泾阳法院召开了年第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宏主持,院党组成员及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党组成员、副院长张黎明领学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志辉领学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组成员、副院长左锋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白永生传达县纪委十六届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及县委书记张渭的讲话精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涛传达中省市关于政法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
会上,王建宏院长对本次学习作出总结并结合当前工作提出以下三点要求:一是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及考勤管理规定》,严于律己。二是要狠抓结案,认清当前形势,结合“双进”,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的目标要求,努力完成季度考核目标任务。三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每月中层领导都要从思想政治、执法办案、党风廉政等三个方面进行述职,通过述职自查自省,不断提升自身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责任意识,达到互勉共进的效果。
原标题:《泾阳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第3次集体学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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