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
九年级:3月15日8:00至18日18:00;
八年级:3月29日8:00至4月1日18:00。
二、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具有泾阳县学籍的八、九年级学生;
3.具有泾阳县户籍在外就读的八、九年级学生;
4.具有泾阳县户籍的社会青年;
5.因病休学或其他原因未参加年八年级学业水平考试申请补考的学生;
6.外省来泾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亲或母亲持陕西省居住证1年以上,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含1年),在本县初中学校毕业;
7.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2)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资审
1.九年级学生可以选择在就读学校或户籍地报名,在就读学校报名的,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返回户籍地报名的,由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资格审查。
2.八年级学生在就读学校报名资审。
3.社会青年在户籍地招生考试机构报名资审。
4.西咸新区划转区的八、九年级学生,按照原咸阳市行政区域划分在所在县市区报名资审。
(二)报名程序
1.资料准备。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1张复印: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到同一面,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另一面,咸阳以外返回考生同时复印八年级准考证,跟身份证复印在同一面)。返回原籍的考生,需同时提供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含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籍号、就读年级及班级等基本信息,班主任和校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随迁子女需同时提供父亲或母亲在陕居住证、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2.网上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报名条,登录咸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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