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需要司法鉴定的案件也随之增多。鉴定工作的效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审判和执行工作质效。为此泾阳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积极探索诉前鉴定质证,将部分案件的诉讼鉴定工作前移到诉前调解阶段,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告知诉前鉴定的优势和便利,引导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进一步落实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高了审判效率。
年12月14日,驾驶小型汽车的王某与驾驶二轮电动车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李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事故认定王某负全责。年3月7日李某起诉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在接到该案件后,首先向当事人开展释明工作,取得同意后,于3月16日进行诉前鉴定质证。质证当日,因疫情影响,王某及保险公司均无法及时到达现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我院决定进行线上质证。在诉前调解室,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对多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并制作了质证笔录,认真核对质证笔录确认无误后,双方当事人在线进行了签名。李某表示,在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泾阳法院线上质证的新型办案模式安全、高效、便民,为法院的服务点赞。
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泾阳法院坚持诉讼服务“不打烊”,公平正义“不迟延”,以实际行动彰显泾法干警心系群众、无私为民的担当情怀,运用“线上+线下”多种方式将诉前鉴定与委派调解工作相结合,创设出“诉前鉴定+诉前调解”的无缝对接工作模式,在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诉前鉴定的同时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能够达成一致意见的及时出具法律文书,调解失败的直接转入立案程序,促进了矛盾纠纷快速化解,维护了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了高质量高效率定分止争,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作者:马一凡
编辑:王晨伟
责编:郑黎波
主编: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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