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间团体组织遗址类旅游的现象,在陕西、山西等文物大省频繁出现。这些团体多将活动称为“走陵”或“游学”。全文约字,阅读约需5分钟最近,一个由文物考古爱好者组成的“走陵”组织,因私自搬运唐朝崇陵石刻文物陷入争议。该组织名为“帝王陵文化研究会”。5月2日,同名微博发消息称,为更好地保护文物,组织志愿者将崇陵石刻移位,配发图片显示共十几人参与活动。上述组织还聘请名誉会长和学术顾问,颁发盖有公章的聘书。而在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网上查不到该组织的注册信息——意味着这是一个非法社会组织。新京报记者从陕西泾阳县文物旅游局了解到,当地文物执法部门已对该行为展开调查,并称管理方对所有石刻文物都不会移动位置。▲“帝王陵文化研究”组织志愿者搬运崇陵石刻,称为更好地保护文物。图/“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微博事件━━━━━民间组织擅自搬运唐陵石刻5月2日,一则微博帖子引发文物爱好者质疑。“唐崇陵白虎门南侧石狮被炸,近二十年前的事了。近期发现山沟底下有当年被炸石狮残件,狮爪、狮脸残件碎石块,与唐崇陵文管所张老师沟通后,我们征集文物保护志愿者把残件搬迁到白虎门监控下保护。”▲“帝王陵文化研究”组织志愿者搬运崇陵石刻。微博由“帝王陵文化研究”账号发送,该组织自我简介为“一支以实地寻访、记录、研究和保护帝王陵墓古迹的团队”。随后,这条微博被多名网友质疑,称其行为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西安某媒体文物领域记者“王朝的废墟”,质疑该组织在省市两级文物主管部门不知情的情况下,未履行手续便搬运文物。“考古汇网站”账号表示,该行为涉及搬动文物,甚至在遗址保护区动土,进行所谓“发掘”,违反了文物保护法。资料显示,唐崇陵是唐德宗李适的陵墓,为第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位于今陕西省泾阳县城北约20公里处的嵯峨山南麓。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年曾制定《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唐崇陵保护管理规划》,规定石刻周围2米范围内不允许耕种、起土、挖坑。规划还明确规定,保护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回应━━━━━搬运石刻行为未经官方批准5月3日,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一名张姓工作人员告诉新京报记者,“帝王陵文化研究会”搬运石刻行为未经任何官方渠道批准。▲“帝王陵文化研究”组织志愿者搬运崇陵石刻。泾阳县文物旅游局办公室工作人员称,该行为未经批准。“帝王陵文化研究会”微博中称“与唐崇陵文管所张老师沟通”,张姓工作人员表示,经核实,“张老师”为崇陵文保员。“他们跟文保员说过,文保员的回答是,你们要经过官方的正式渠道才能来。不知道他们是怎么理解的,以为是沟通好的,把微博就发了。”上述工作人员说,在此之前,该“研究会”曾发布过一条微博预报此次搬运活动。文保员看到后与“研究会”相关成员沟通,要求删除,“没有任何官方渠道,发这个是不合理的,对我们影响不好。”“帝王陵文化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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