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泾阳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年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希望广大城镇居民相互告知,积极缴续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年9月15日到12月31日为年度缴费期,逾期未交费的年度不能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咸人社发号)的文件要求:年度,个人缴费新增20元。城镇居民医保(不分学生、儿童和成人)个人缴费标准由原元提高到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但不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由原元提高到元。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不分学生、儿童和成人)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每人每年元(若遇中省提标,执行中省标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但不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暂定为元。年个人缴费新增20元部分,在征收年医保费时予以补缴。也就是说,城镇居民医保(不分学生、儿童和成人)在缴纳年度元的同时,需补交年新增部分的20元,合计元;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二级及以上但不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大学生)个人在缴费年度元的同时,需补交年新增部分的20元,合计元。及年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和“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缴费流程:扫码进入社保缴费平台---输入身份证号/医疗保险号、姓名、点击下一步---持建行卡者选建行、持其他银行卡者选择在线支付---按提示输入其他所需信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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