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6月3日晚10时左右,华商报记者在东鸟村看到,当地政府工作人员还在值守,他们三五人一小队,打着手电筒在村子中搜寻。据了解,事发后,政府工作人员在村子里24小时值守,该村很多在外打工的村民都返回了村子,帮忙寻找孩子。政府工作人员和村民将村子搜寻了好几遍,警方也带来警犬在村子里寻找线索。
据村民介绍,6月4日下午,有大量警方人员封锁了村内多条道路,并派出警犬对村内进行搜查。6月4日晚,在嫌疑人家附近,警犬有了发现。随后村民才得知,王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此后,警方一直在寻找被害男孩的下落,并证实男孩已经遇害。
6月6日,泾阳县公安局发布通报称,经侦查查明,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因猜疑家人被受害人亲属侮辱(经公安机关多方查证,事实不存在),怀恨在心,产生极端心理,故意杀人。据村民介绍,王某某家位置距离杨某某家很近,也就40多米的样子,平时两家见面经常打招呼,根本看不出来有什么深仇大恨。
村民李女士称,她从没听说过杨家人在村里跟谁起过矛盾,也没有杨家人欠钱之类的传闻,不知道为什么孩子会被害。
警方通报显示,王某某因为猜疑家人被豪豪亲属侮辱,怀恨在心,故意杀人。5月29日上午,豪豪买完冰激凌的回家路上,被王某某诱骗回家杀害并抛尸。而作为杀人动机的“侮辱”一事,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发现,事实并不存在。
村民们听说王某某行凶后,都觉得很吃惊,说王某某是个老实巴交的人,不太爱说话,但是也看不出有什么异常,平时就是个普通的务农人。警方通报出来后,也有村民叹息说:“都70多岁的人了,对一个孩子怎么下得了手?”
王某某犯罪动机为“猜疑杨某豪家属侮辱家人”,从被害人过错角度出发:首先,杨某豪作为被害人,并没有主观上的过错,也没有错误、不当行为,而是无辜的第三人;其次,杨某豪家属侮辱王某某家人,违反了伦理道德,但该侮辱应当视作邻里纠纷,其性质的谴责性并没有上升至刑法上的过错。只有被害人行为对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比较严重的损害,才属于刑法上过错的范畴;
最后,王某某杀人行为与“疑似侮辱家人”的行为之间并无直接性、关联性。纵然这种猜疑成真,对于杨某豪家属的侮辱行为也与王某某杀人行为之间没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该事情的发生应该归责于王某某性格上的极端、行为上的卑劣。
2、
分析
有律师针对此事分析称,王某某自以为受到侮辱,为了发泄对杨家人的怨恨,将11岁的豪豪诱骗杀害,此举非法剥夺了豪豪的生命,侵犯了他的生命权,涉嫌故意杀人罪。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杀人者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另外,除情节极其恶劣、致人死亡的除外,对于75周岁以上的高龄罪犯也不宜适用死刑。如果是一般的治安案件,对于70周岁以上的老人,原则上适用警告和罚款,依法应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
王某某虽然72岁高龄,但不足75周岁,仍然适用死刑。再者,王某某属于故意犯罪,结合王某某卑劣的犯罪动机、报复目的、伤害无辜稚童的情节、造成男童死亡的危害结果,即使其认真悔罪,也不应轻判。
因考虑到高龄罪犯身体、寿龄、服刑能力的特殊,尤其在被处以有期徒刑时,人身危险性、再犯可能性相对较低,因此对高龄犯罪酌情从宽处罚。但在量刑上的从宽仍然以依法定罪量刑为基础,对不能、不应从宽的,也应当依法处罚。
这里还有一件事情,就是在该事件中,还有令人同样感到气愤揪心的事情发生。在众人齐心协力寻找孩子的时候,却有人吃“人血馒头”,给家属伤口上撒盐。据杨展豪的家人称,有些人冒充杨展豪的父母骗取他人钱财,也有一些人提供假线索骗取杨展豪父母的钱财。这种行为无疑诛心伤人,给家属造成了二次伤害,不仅有违伦理道德,打击社会众人搜救的积极了,也违反了法律。
该类行为均构成诈骗行为,行为人通过虚构杨展豪失踪信息或隐瞒了没找到杨展豪的真相,趁家属陷入巨大悲痛,利用他们不放过任何救命稻草的心理,欺骗他们使其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行为人得知杨展豪的消息。行为人进而向家属索取财物,而求助无门的家属也信以为真的转了钱给对方。
然而,对方在索要到报酬后就立马把家属拉黑,消失得无影无踪。行为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但是否构成诈骗罪需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杨展豪父母称自己前前后后一共被骗了多块,而诈骗罪的入罪门槛为诈骗数额达到元,无论是单笔、还是多笔综合计算,都不构成诈骗罪。但该类行为可以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并要求其退赔杨展豪家属的损失。
为了一点纠纷就残杀他人的农民。这样的事情并非是稀有事态了
3、
湖南邵阳新邵,因土地纠纷。65岁的一位老人三刀砍死了一名邻居家的幼童。不要赔偿,就要杀害儿子凶手判处死刑,其6岁孩子母亲,前不久一直在讨还公道。(据大河报、闽南网讯)幼童家称,去商讨,结果老人当场砍人,大人没砍到,就追砍小孩。而老人方称幼童家长带人在归属权不明的土地间强行施工,又对其动手,导致其自卫砍伤幼童,而完整监控,老人家拒绝提供。
一把50公分的砍刀、一条六岁男童的生命,就让人莫名地感觉到残忍之意弥漫在这起事件中。到底是为何,邻里之间,反倒刀斧相见、以血偿债,竟殃及一个尚不知人事的六岁幼童?
海南荷花池男童被人绑砖块沉尸案还未从大众眼里淡出,最终的嫌疑人是隔壁那七十来岁的婆婆,因为两家种菜的土地有一小角没有划分明白,几个月前发生斗殴争吵,所以在8月就谋害了隔壁家的四岁男童。
13年,河南驻马店丁金华因宅基地土地纠纷残杀数人后逃跑又重伤多人,在当时掀起了多么大的浪潮,如今看来谁能说清呢?
这就是某些农民的行为,他们并不觉得人命比他们脚下的那片土地珍贵。那么导致他们做出类似行为原因是什么呢?愚昧?崇恶?欺软怕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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