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说原来小区门口那群咋咋呼呼的家伙咋没见了,原来是进去了,真是大快人心!”“把这些恶霸黑势力不收拾了,人就没有个安全感!”日前,奥达文景观园的业主们,说起前不久被未央区依法打击的以李某为首的“沙霸”案,都说很解气,应该的!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未央区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强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共侦办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1起、恶势力集团案件1起、恶势力团伙案件11起、“村霸”案件1起,逮捕73人;侦办九类涉恶案件起,刑拘人,逮捕人,有力打击了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关键词聚焦政治站位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未央区委、区政府把“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先后15次组织区委常委会、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先后召开9次区委常委会、4次政府常务会、14次领导小组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区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主动担当“第一责任人”责任,仅区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先后63次对全区专项斗争情况作出批示,8次到一线督导调研,并对3名推动工作不力的街道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为全区抓好抓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良好的政治基础和思想基础。
关键词聚焦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未央区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抽调30余名精兵强将,组建了综合协调、线索管理、案件督导等七个具体工作组。建立了线索摸排、领导包抓、举报奖励、一案三查、挂牌督办五项机制,出台了深化专项斗争的“21条意见”,完善了周例会、月汇报和信息报送、调研督导等制度,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斗争。该区坚持氛围营造、舆论引导、入户动员相结合,先后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和网站刊发了余篇相关稿件;在社会面营造出了处处可见、时时可闻的浓厚氛围,通过分片包户,逐户上门宣传,广泛开展文艺宣传小分队进基层活动和基层宣讲活动,全面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支持率和参与率。
关键词聚焦依法严惩
未央区坚持把依法办案和严厉打击有机结合,公布了电话、网络、信箱和来访四条有奖举报线索渠道。设立了20万元举报奖励基金,并在全市率先兑现。同时,通过开展“入户大走访、线索大排查”活动,排查线索条,“一件一卷”建立台账,逐一甄别,核定涉黑涉恶线索10条。强化协同作战,落实“四位一体”和“七快”要求,建立案件联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重大案件同步介入等机制,快查快办,提高办案效率。紧盯12类重点打击对象,打掉了李某军等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温某某恶势力团伙组织卖淫案,饶某某“村霸”案等一系列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势力。
关键词聚焦深挖彻查
自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未央区坚持把扫黑除恶与查处“保护伞”同步推进,深化“一案三查”和落实“两个一律”,深挖背后“伞”和“网”。截至目前,共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人、组织处理16人、移送司法5人(其中“保护伞”4件8人)。同时,将“打伞破网”和警示教育相结合,安排受处分人员现身说法,让广大干部在聆听“身边人”沉痛忏悔中受到震撼和教育。坚持将重点向“打财断血”延伸,注重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共计扣押财物价值人民币5.2亿元。
关键词聚焦综合治理
未央区坚持边扫边打,边治边控,借势发力,综合施策,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和规范社会秩序。研究制定重点行业领域综合治理“1+1+15+X”方案,确定77个乱象乱点,开展“铁锤”行动,进行拉网式整顿,行政立案件,责令停产停业5家,查封15家,行政拘留人。开展建设领域专项整治,对52个重点项目按照“四个一”要求建档立卡,坚决杜绝强揽工程、阻挠施工等行为,为区域发展保驾护航。结合“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对遗址区内侵占土地、非法建设等乱象果断出拳,对涉嫌破坏耕地的7人移送司法机关。结合“平安鼎”创建,针对城中村等治安薄弱区域,集中开展重点整治,查隐患、抓整治、强管控,年斩获“铜鼎”,全区公众安全感测评满意度达94.5%,荣获“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区”。
关键词聚焦组织建设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项长期任务,关乎人民福祉。未央区坚持以净化基层政权生态为目标,通过“肃源+整治+创建”,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扎实开展换届“回头看”,建立8部门联审制度,对村(社区)干部逐人联审,累计清理不符合条件的干部22人。目前,除7名不符合条件的居委会干部因城改等原因暂缓补选外,其余15个已补选配齐。在全面完成年5个软弱涣散村销号的基础上,今年又将村干部涉黑涉恶、受过刑事处罚和矛盾纠纷突出、信访多发的村(社区)列入整顿名单,确定了22个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面整顿提升。启动实施城市党建“三大行动”,制定了农村“十个好”和“十严禁”、城市“十新”和“十不”正负面清单,创建省级标准化示范村1个和市级“美丽党建”示范村2个及市级、区级“五化”标杆社区31个。
未央区公检法机关依法侦破处置的部分典型案件
李某军等8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
被告人李某军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结伙欺行霸市,采取持械打砸等暴力手段,殴打同业竞争对手、装修施工人员,排挤、迫使同行退出市场,有组织地实施了3宗犯罪活动、3宗违法行为,造成1人重伤、2人轻微伤及财物毁损的危害后果。仅在年6月24日至年9月1日期间,该犯罪集团的沙子、水泥销售金额即高达人民币万余元。年9月2日至11月7日,该犯罪集团成员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3月19日,未央法院依法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未央区首例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对被告人李某军等8人分别判处七年又二个月至一年又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十万元至一万元的罚金。整个庭审持续10个小时,多名被告人当庭痛哭流涕,自愿认罪悔罪。一审宣判后,公诉机关未抗诉,被告人均未上诉,案件已生效。该案的审理,拉开了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的序幕。
温某某、辛某某组织卖淫及郭某协助组织卖淫案
年9月起,被告人温某某、辛某某采用招募、雇用等手段,纠集被告人郭某某协助其管理卖淫女和嫖资,组织被害人吕某等多名女性,多次在其卖淫窝点及本市各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被告人温某某、辛某某从中获利并给以上人员发放报酬。年6月12日至8月2日,该恶势力团伙成员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3月28日,未央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温某某、辛某某组织卖淫及郭某协助组织卖淫案进行不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温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辛某某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郭某某犯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一审宣判后,三被告人不服均提起上诉,目前该案正在西安中院二审期间。
席某某等3人敲诈勒索及李某某包庇案
被告人席某某等3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每月元或者每天10-30元不等的标准,共同或者单独强行向21名路边摊主收取“卫生费”3.5万余元,摊主们敢怒不敢言。席某某得知公安机关对其调查后,与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李某某,作假证明掩盖罪行。审理中,席某某退赔了全部赃款,四被告人均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4月23日,未央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席某某等3人敲诈勒索及李某某包庇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以被告人席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田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元;被告人乔某某犯敲诈勒索罪,单处罚金元;被告人李某某犯包庇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宣告缓刑一年。一审宣判后,检察机关未抗诉,四被告人未上诉,该案已生效。
吴某等13人敲诈勒索案
年11月至年5月,被告人吴某先后纠集多人,在凤城十路地铁口强行收取“管理费”元。对交纳“管理费”者,允许其进站载客;对不交纳者,采取暴力殴打、拦截车辆、阻挠载客、扎损车胎等方式,强迫其交纳,逐渐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长期控制和垄断西安至泾阳客车运营,严重干扰正常运营秩序。年5月10日至年3月4日,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年7月4日,被告人陈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另查明,被告人吴某曾于年11月13日因犯故意伤害罪被陕西省三原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又六个月;年1月6日又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陕西省泾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缓刑五年。
5月13日,未央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吴某等13人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对被告人吴某等10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至1万元的罚金;对被告人何某某等3人分别判处缓刑,并处2万元至1万元的罚金。一审宣判后,被告人赵某不服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向西安中院移送该案卷宗。
饶某某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
被告人饶某某曾因竞选村委会主任与饶某甲、饶某乙发生矛盾。年4月17日,使用金属指套殴打饶某甲致其受伤。同年4月28日、5月20日、5月24日,又先后三次无故辱骂、威胁饶某甲之妻唐某某,手持水果刀致其面部软组织挫伤。年3月26日,携带猎枪一把和手枪二把,对饶某乙及其妻程某某进行言语威胁,并使用手枪拍打在场的刘某某头部。年5月31日,饶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从其卧室内查获猎枪类枪型物一把、手枪类枪型物二把和猎枪弹八发,经鉴定均为枪支。另查明,饶某某曾因故意伤害罪被未央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又六个月,年2月14日刑满释放。
5月24日,未央法院对未央区某村前村委会主任饶某某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案进行了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饶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年二年又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王蓓)
编辑:芥末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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