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年凤阳县医保局组建以来,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脱贫攻坚的总体部署和上级医保部门关于做好医保扶贫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目标,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制度,织密织牢医疗保障网,坚决打赢医保脱贫攻坚战,医保扶贫工作领域实现“零问题”,为如期实现脱贫攻坚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分类管理,落实贫困人口全员参保。对年底以来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全部由财政代缴参加年城乡居民医保,年起落实分类资助政策,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贴元,个人缴纳30元。针对、年已脱贫人口人由县医保局进行系统对比,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动员落实参保缴费,参保率达%。

精准施策,落实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县域内各医疗机构统一执行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交住院预交金,县域内贫困人口“一站式”结算覆盖率%。年底以来贫困人口全部享受“、”健康脱贫兜底政策,贫困人口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财政兜底四重保障实现一单制结算,年,该县贫困人口医保综合报销比例达91.5%。

逐户排查,实现贫困人口问题清零。县医保局组织对全县范围内所有贫困人口进行逐户逐人排查,重点排查是否享受代缴政策,基础信息是否准确,是否符合办理慢性病申报条件,是否存在符合报销的医疗费用未及时申报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清单,逐户逐人进行问题销号,实现了贫困人口医保问题动态清零。如:慢性病鉴定工作方面,由县医保局组织,各乡镇政府负责,镇、村扶贫专干、帮扶干部、乡村医生共同参与,逐村逐户进行再排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对按申请鉴定病种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分类整理,符合办证条件的,制发慢性病证;不符合办证条件的,由县医保局和县卫健委共同出具不予办理告知书,年,该县共发放慢性病证人,发放不符合告知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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