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年12月10晚上8:30分左右,在陕西泾阳县一个酒吧呢,22岁的王浪遭遇了28岁的李雷。在李雷的多次挑衅之后,王浪动手还击,冲突过程中,李雷失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王浪一审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九年。王浪不服,昨日(年12月20日),二审开庭。
6个小时的庭审即将结束,庭上的激烈争论仿佛于王浪无关。在即将结束的时刻,法官再次问王浪还有什么想说的,王浪坐在被告席上,抬头望向审判席:“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停顿两秒后,王浪再次抛出了这一年来始终萦绕在他心头,挥之不去的那个问题,“请法官告诉我,以后遇到这种事,我怎么做才是对的?”
事件回顾:改变人生的18秒
法庭上播放的酒吧5分钟的监控视频,清晰的还原了整个事件的发生过程。
年12月10日晚7点,刚健身完的王浪到酒吧赴约,同朋友一起喝酒,他们坐在2号桌。当晚8点32分,李雷带着两个朋友来到酒吧,服务生引导他们入座,接近2号桌的时候,一个对视改变了两人的人生。
李雷路过2号桌的时候,质问王浪,“你在那瞪x子嘞!”,随后抄起3号桌的烟灰缸。李雷的同行人试图拦住他,但李雷还是把烟灰缸砸向了王浪。
被砸的一脸疑惑的王浪立马站了起来,还拿起了桌上的酒瓶给自己壮胆,“他(李雷)问我拿瓶子想干嘛?我问他为什么砸我,他就说就砸你了。”
之后,两人在朋友及服务生的劝解下分开,但战火依然在继续。李雷3次掀翻酒吧的椅子,7次拿起酒瓶欲打王浪,还挑衅式的给王浪递了一个酒瓶。接过酒瓶的王浪尝试服软,叫了声“雷哥”,并不断的赔笑求情。
突然在36分13秒,李雷用左手用力击打王浪颈部,右手还拿着酒瓶,嘴里叫嚣着要“弄死”王浪。此时王浪在人群中已经看不见同行的朋友,而对方却人多势众,他似乎感受到了死亡的威胁。
随后王浪就爆发了,在之后的18秒里,两人持酒瓶厮打在一起。
18秒后,打斗结束,王浪起身,李雷走向门口,最终倒在了酒吧门口。
这关键的18秒,被王浪的辩护律师分解为3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王浪先用酒瓶击打李雷2次,李雷也用酒瓶击打王浪头部1次,酒瓶破了,两人踩到洒了一地的啤酒滑倒。倒地后王浪第3次击打李雷,李雷也打掉了王浪的眼镜。
第二阶段,王浪失去了度的眼镜,眼前的世界变得一片模糊。他站起来后,用破碎的酒瓶2次捅刺李雷,李雷踩到垃圾桶里伸出的塑料袋,撕扯中两次再次倒地。
第三阶段,倒地后的李雷死死抓住王浪的衣领和头发,跟着倒地的王浪也再无还手。
平静之后的王浪发现李雷倒在了酒吧门口,立马让朋友拨打急救电话。
争议焦点: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一审中,王浪被判“故意伤害罪”,获刑9年。
检察院认为,整个事件中,李雷实施的只是轻微暴力,如推搡、撕扯,王浪并没有面临生命危险,而王浪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且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因此应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而王浪的辩护律师认为,李雷对于王浪掐脖子的行为,已经不能定义为“轻微暴力”了。
整个过程中,李雷用烟灰缸砸王浪,长时间的持续欺凌之后,王浪已经服软求情,但换来的仍是李雷的持续暴力威胁,推搡、举酒瓶欲殴打、击打颈部等,属于典型的正在进行的紧迫的不法伤害,符合正当防卫的要件。
而对于检察院“防卫过当”的说法,辩护律师认为,不能以理性思维去要求当事人能在当时酒吧的那种昏暗、混乱、嘈杂的环境中,冷静判断,准确掌握防卫的分寸,这是强人所难。
庭审结果
长达6个小时的辩论之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未当庭宣判。
在最后时刻,法官最后询问王浪还有什么想说的。
“我可能是有错的,但我还是不知道自己之后怎么做才是对的,我希望法官能够告诉我到底怎么做才是对的。”王浪又抛出了这个问题。
可惜法官不可能给他一个例如“站稳挨揍”之类的简单明了的标准答案,庭审结束。
“不过我相信法律是正义的,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永远都不会缺席的。”在最后的被告人陈述环节,王浪在审判庭说出这句美国大法官休尼特的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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